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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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1-14
摘要: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
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晋工信投资字〔2020〕251号)要求,为做好综改区2021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1. 项目申报企业(单位)或母公司须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内注册、且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(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),或其他法人单位。2.列入“信用中国(山西)”网站失信黑名单或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,不得申报。3. 支持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、技术创新企业、合资企业、出口创汇企业、龙头产品企业、典型示范性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军民融合创新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。1.项目符合《山西省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(晋工信投资字〔2019〕38号)专项要求。3.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(申报奖励项目除外)。4.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后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,停工项目不得申报。6. 支持产业基础高级化、产业链现代化示范项目;支持新基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装备、新产品、新业态“六新”项目;支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。7. 信息化类奖励项目按照本通知开展申报工作,其他奖励项目申报事项另行通知。8. 同一企业的一期项目已享受省级技改资金支持,二期项目或者同类产品扩产项目再次申报的,申报专项原则上须与一期项目申报专项保持一致。项目申报企业(单位)须登录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,一是通过“技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”扫描上传申报材料;二是通过“工业转型升级项目调度系统”录入项目信息并定期更新进度。登录网址为http://1.71.190.70:8280/cloudPlat。项目申报企业(单位)按照省工信厅文件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11份,电子版光盘(包含项目汇总表格式为EXCEL文档,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文档)2份,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创新发展部308办公室(地址: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21号)。